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
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
要求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就是要求国家生活、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都纳入法律的轨道,接受法律的调控和处理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和进步,社会结构和社会利益关系日趋复杂化,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越来越需要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组织和调控
法律不再是单纯的解决纠纷和维护社会治安的手段,而成为组织和改革社会的重要工具
法治国家的形成过程,其实就是法律功能日益扩展,并且大规模地向社会结构的各个方面和层次渗透的过程
具体说来,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应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加强立法工作,完备法律体系完备法律体系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首要环节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首先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过程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我国立法工作取得了重大的发展,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已基本上有法可依
但同时,我们必须看到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首先,法律体系尚不完备,许多重要的,基本的法律如《政党法》、《监督法》、《新闻法》等尚未制定出来
其次,已有法律普遍存在着严重“老化”情况,急需修改完善
再次,有些法律的质量低,漏洞多,缺乏超前性,修改频繁,法律寿命短
最后,同一层次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之间还存在相互冲突的问题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一战略目标,就必须切实转变立法思想,大力加强立法工作
(1)正确认识法律数量和质量的关系,从主要依靠提高法律数量转变到提高法律质量来完善法制的轨道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