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任重道远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跨越世纪的发展,要求我们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是十五大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几十年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经验的总结
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作为
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说明我们党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规律的认识在不断深化,体现了我们党领导水平、执政水平的不断提高,是我们党和国家治国方略的重大发展
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可以更直接和更鲜明地表明社会主义法制的原则,更为明确地和更科学地表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和国家的法治思想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更为有力地表明了我们党坚持法治反对人治的根本立场
从而更有利于实行和坚持依法办事、坚持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反对法外之法和法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反对法外之法和法压法的人治状况,同时也有利于在国际合作中的相互交流
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保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坚持依法治国,有法可依是前提,有法必依是关键
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依法行政要求国家行政机关首先要遵守法律,在法律规定的权限内行使权力
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着艰难的进程,面临着艰巨的任务
新中国成立4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
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立,但这只是社会主义法制大厦建设的第一步
在实践中,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