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1页共6页四川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经营目标责任书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为进一步拓展集团公司经营业务,使集团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乙方自愿申请承包经营四川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经营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现就承包经营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如下:第一条分支机构是总公司的派出机构,在集团公司授权业务范围内依法合规经营,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必须办理工商注册
乙方应在甲方营业执照和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揽施工任务,其业务承接范围主要在省范围内,原则上不允许在辖区范围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特殊情况必须书面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
甲方单独在省联系的经营业务不算乙方的经营产值
第二条印章管理;1、甲方向乙方派驻管理人员一名,主要负责印章、证照、银行账户及分公司项目档案的管理
派驻人员受甲方直接领导,同时协助乙方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派驻人员工资标准:每月元,派驻人员的工资及食宿由乙方全部承担,并在每月将工资20日前打入甲方基本账户
2、集团公司给乙方所配发的印章和证照只能用于从事投标活动,不得用分公司印章及证照等相关资料向银行申请贷款、借资或信誉担保、开具委托书、签订合同和协议等,不得向社会和个人非法融资,以及从事与甲方经营范围无关的活动
乙方不得擅自私刻与四川远发建设集团有关的印章,若违反酌情按每枚10~50万元给予处罚
如造成损失,甲方将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分公司的印章使用必须实行登记备案制,必须经分支机构承包经营负责人负签字同意派驻人员登记备案后才能加盖印章
否则,一切后果均由派驻人员承担
若承包经营负责人违规使用印章,派驻人员有权拒绝盖章并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处理
4、乙方无权向管辖的中标项目配发项目专用章,必须向集团公司书面申请统一雕刻经公安机关备案的专用章,如出现私自雕刻印章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