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并购框架协议协议签署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协议签署时间:2010年7月日甲方:陈克明(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贺德文(以下简称“乙方”)丙方:广安静屹塑料光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鉴于:1、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2008年1月24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贺德文;工商注册号为511600000003458:;住所地为:中国四川省广安市经济开发区奎阁工业集中区;经营范围为:塑料光纤及其配套器件的生产、检测、科研及工程服务
销售:工程塑料、碳纤维材料、进出口贸易(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2、丙方拥有一种聚合物光纤的生产工艺(发明专利CN200910301710
7),且该专利技术已经完成产业化过程,可进入规模化生产;且该专利技术所形成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信用塑料光纤、工业用塑料光纤、汽车内部通讯用塑料光纤;且通信用塑料光纤产品已经国家权威机构——工业与信息化产业部之唯一鉴定机构第五研究所(位于成都市)鉴定达标;且产品服务于:现代网络通信技术应用、工业信号传输、汽车内部传输介质材料、传感器与消费电子领域、军事领域等
3、乙方拥有丙方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乙方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丙方全部、完整的权利
4、甲方将与乙方等自然人共同发起,在重庆两江新区设立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的重庆xxxx塑料光纤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下称“新公司”)
5、乙方拟将所持有丙方100%股权及有效资产以出让的方式转让给新公司,丙方成为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且作为新公司绝对控股股东的甲方代表新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受让丙方的全部股权及有效资产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