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给排水及道路施工合同编号:2011030“左岸阳光”项目室外给排水及道路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石河子开发区绿城聚福房地产开发建筑名称:石河子57号小区阳光大厦高层商住楼建筑地点:57号小区东五路与北四路交汇处施工单位:葛正伦甲方(发包人):石河子开发区绿城聚福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承包人):葛正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57号小区“左岸阳光项目”室外给排水及道路工程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左岸阳光”项目2、工程项目:“左岸阳光”项目室外给排水及道路施工工程
二、工程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2、工程承包范围:按照室外给排水规划图至市政污水井之间的污水管网、给水井之间的供水管网及检查井的施工;楼房之间及门面商铺的道路施工,交工前的成品保护;交工后的保修、维护等全过程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合同价款为暂控:¥500000人民币:(伍拾万圆整人民币)见预算;2、本合同价款为暂控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材料、机械、制作、运输、保险、装卸车、检测安装、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安全文明施工、技术措施费、组织措施费、利润、税金等费用),本合同价款按决算为准含工程款发票
3、付款方式:施工主要材料进场支付20%的进度款,给排水工程施工完毕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支付总合同价款的30%,道路施工完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合同价款40%,所有竣工资料交付甲方且工程结算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5%,余5%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两年)满经物业确认无任何质量责任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四、工期要求及施工进度:1、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之日起25个日历天交工
2、进度:本合同工程应与土建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