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我国当代公务员回避制度的认识专业班级:人力1101姓名:李国梁学号:3111100301232014
18【摘要】公务员回避制度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回避制度从东汉正式建立,南北朝市普遍实行,唐、宋时期日趋严密,到了清代,已经形成了包括职务回避、地区回避、公务回避在内的完整的回避制度
但回避制度发展到现在,回避制度在现实中却很少用于实践,对于什么利害关系也没有明确的解释,回避范围窄
本文综述我国当代公务员回避制度,然后阐述公务员回避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使公务员制度不断完善【关键词】公务员回避制度回避内容制度缺陷完善措施一、我国公务员回避制度的具体内容所谓回避制度,就是为保证有权机关公正、严格执法,当相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其与所处理的行政事务有一定利害关系时,根据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序,使其回避的一种法律制度
从内容上看,公务员回避制度主要分为:职务回避、公务回避、地域回避
(一)任职回避任职回避是指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二)地域回避地域回避是指公务员不得在自己成长地担任一定级别的领导职务
包括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
但自治县县长应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乡的乡长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公民担任
(三)公务回避公务回避是指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涉及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形二、我国公务员回避制度现状及问题(一)我国公务员回避制度现状2005年我国颁布的《公务员法》中,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对任职回避、地域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