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级医院常见肿瘤规范化诊疗指南(试行)》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0〕1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有关单位,各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卫生局:为规范市、县级医院肿瘤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降低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我部于2010年9月印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医院常见肿瘤规范化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0〕153号),决定在16个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开展8种常见肿瘤市、县级医院规范化诊疗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
为指导试点医院做好相关试点工作,我司组织制定了《市、县级医院常见肿瘤规范化诊疗指南(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从卫生部网站医疗服务监管司主页下载),请你们指导试点医院做好相关工作
在试点工作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联系我部医疗服务监管司
附件:市、县级医院常见肿瘤规范化诊疗指南(试行)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附件:市、县级医院常见肿瘤规范化诊疗指南(试行)肺癌规范化诊治指南(试行)一、范围本指南规定了原发性肺癌(简称肺癌)的规范化诊治流程、诊断依据、诊断、鉴别诊断、治疗原则和治疗方案
本指南适用于具备相应资质的市、县级常见肿瘤规范化诊疗试点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对肺癌的诊断和治疗
二、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南
(一)肺癌(lungcancer)
全称为原发性支气管肺癌,起源于支气管粘膜、腺体或肺泡上皮的肺部恶性肿瘤
1.小细胞肺癌(smallcelllungcancer,SCLC)一种特殊病理学类型的肺癌,有明显的远处转移倾向,预后较差,但多数病人对放化疗敏感
2.非小细胞肺癌(non-smallcelllungcancer,NSCLC)除小细胞肺癌以外其他病理学类型的肺癌,包括鳞状细胞癌、腺癌、大细胞癌等
在生物学行为和临床病程方面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