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广州市圣依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云海之舟科技有限公司』甲方代表签字:机密第1页共9页乙方代表签字:项目合作框架协议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甲方:广州市圣依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乙方:深圳市云海之舟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一路桑达科技大厦2A03前言本协议中甲方和乙方合称为“双方”,分别称为“一方”;甲方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和存续的公司;乙方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和存续的公司
鉴于,乙方在智能可穿戴研发方面拥有经验丰富的技术研发队伍,目前已经有了多款基于蓝牙/传感器/桂平市定位等的机型;鉴于甲方拥有中国消费类电子产品销售许可且并有信心将本协议项下的成熟产品投放市场;鉴于双方一致认同本协议项下的产品将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市场潜力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智能可穿戴项目合作的框架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本《智能可穿戴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对双方合作项目的权利义务作出了一般性的约定
甲乙双方合作的项目,除受框架协议的约束外,同时还受《XX项目合作商务协议》(以下简称“商务协议”)的约束,双方合作项目的具体名称,详见与每一个项目所对应的商务协议
《智能可穿戴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中的词汇含义及术语解释适用于《XX项目合作商务协议》
框架协议未作规定,或框架协议与商务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商务协议的条款为准
第一条定义下列词汇在本协议的使用含义如下:1
1““知识产权”指世界性授权专利、专利申请、技术诀窍、商标权、版权、著作权及其申请、其它知识产权或专有权,无论上述权利是根据中国法律还是任何其它国家、地区或法域的法律产生
2“专有技术”或“专有诀窍”指在研发阶段和生产阶段中开发的,未被他人掌握的专有的方法、技术知识和经验,乙方的“专有技术”将以技术文件、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的形式向甲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