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县城第二小学章程(年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巩固和提高教育现代化工程的成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世纪的现代新型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章程建设及监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乐业县城第二小学学校校址:乐业县同乐镇三乐社区兴乐路号学校类型:公立县直属小学,学制为六年第三条办学规模:现定每个年级个教学班,全校共个教学班。第四条办学宗旨:遵照国家的教育方针,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服务学生,服务家长,服务社会,以“构建学生健全人格;奠定学生发展基础”为办学宗旨,为提高全民素质,培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需要的各类人才,打好小学阶段全面的素质基础。第五条主要任务: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主,育人为本的“三为”办学原则,努力为社会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综合文化素质的合格小学生。第六条学校以“修言行之美;立志趣之学”为校训;以“良习相伴、真善相融”为校风;以“教之以身,化之以才”为教风以“行而成习,学而益乐”为学风。第七条确定©为学校校徽。第八条发展规划:建设“学校管理法治化,队伍建设人文化,教育质量最优化,办学特色品牌化”的县、市级名校。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和教育、教学工作,全面领导和管理学校,对学校各项工作负有完全责任。第十条校长的职责:・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按教学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主持学校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工作计划,领导教育教学、体育卫生和后勤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全面安排各项工作。・领导和管理学校人事工作,选拔干部,聘任教师,决定人事变动。・管理学校的经费、校舍及设备等,改善办学条件。・配合党组织,支持工会、教代会、少先队等组织开展工作,主持校务委员会、校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学校有关重要问题及日常工作。・接受上级行政部门和党委的领导,协调好校内外各方面的关系。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以上工作和所分管的工作。第^一条学校党组织在上级党委的直接领导下,保证和监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支持校长工作,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负责教职工政治学习和师德建设,领导工会、教代会等群众工作。第十二条学校设立校务委员会,校务委员会由中层以上干部和教师代表组成,研究学校重要工作。校务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校长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决策者。日常工作由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第十三条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校长管理与教职工民主管理相结合,重大问题由校长提议,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第十四条学校设立校长办公室、德育处、教务处、后勤处、安稳办、电教办等职能部门负责学校各项管理工作。各处(室)设主任名、副主任若干名,在校长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各部门的工作。第十五条学校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制度,各行政部门对校长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合作,互不推诿,敢于承担责任。校办室:具体负责起草并拟定学校各种规划、计划、决议、总结、通知等,及时收发书面及网上文件,衔接好学校与其他单位及部门的工作,加大学校的宣传报道,做好学校行政会议、教师会议及其它重要会议的记录工作,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上级部门上报各类学校的工作材料等工作。教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教学管理、教学日常事务、教师考勤、学校教育科研、课题研究、资料档案、课程改革、学籍管理、校本培训、教师继续教育等工作。德育处:校园文化建设、班主任队伍及少先队建设、学生行为规范管理、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后勤处:具体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与服务等工作。安稳办:具体负责学校师生的安全卫生工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