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县城第二小学章程(年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巩固和提高教育现代化工程的成果,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面向世纪的现代新型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章程建设及监管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乐业县城第二小学学校校址:乐业县同乐镇三乐社区兴乐路号学校类型:公立县直属小学,学制为六年第三条办学规模:现定每个年级个教学班,全校共个教学班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照国家的教育方针,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服务学生,服务家长,服务社会,以“构建学生健全人格;奠定学生发展基础”为办学宗旨,为提高全民素质,培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需要的各类人才,打好小学阶段全面的素质基础
第五条主要任务: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主,育人为本的“三为”办学原则,努力为社会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具有综合文化素质的合格小学生
第六条学校以“修言行之美;立志趣之学”为校训;以“良习相伴、真善相融”为校风;以“教之以身,化之以才”为教风以“行而成习,学而益乐”为学风
第七条确定©为学校校徽
第八条发展规划:建设“学校管理法治化,队伍建设人文化,教育质量最优化,办学特色品牌化”的县、市级名校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和教育、教学工作,全面领导和管理学校,对学校各项工作负有完全责任
第十条校长的职责:・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按教学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主持学校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