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上寮河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项目总承包EPC)项目划分说明编制单位:深圳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上寮河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监理部深圳市广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上寮河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施工项目部二O一六年八月一、单位工程划分和评定依据及表格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2007)2、《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3、《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2012~SL637—2012)4、深圳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补充表格和经监督站核准备案后引用相关行业施工质量评定表格5、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上寮河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项目总承包EPC)设计文件
二、单位工程划分单位工程划分原则为: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能独立发挥效益、并具有相当于本项目投资适当规模的工程
结合本工程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上寮河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项目总承包EPC)共划分一个单位工程,即: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上寮河上游段综合治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项目总承包EPC),单位工程编码:MZSL
三、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的划分分部工程划分原则:具有独立的施工条件,竣工后能独立发挥单位工程某种功能,并具有相对于单位工程投资适当规模的工程
单元工程划分原则:组成某分部工程的某一实体,并具有相同的施工工艺特点且利于组织施工验收和评定
为便于规范、有序地开展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检验评定、验收等质量管理工作,结合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依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茅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