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畜禽屠宰标准化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24—2024年)的通知》精神、农业部及市政府关于加强屠宰行业监管工作的具体要求和部署,为加快推动我市屠宰行业标准化建设,实现屠宰行业的机械自动化、运输冷链化、管理制度化、秩序法律规范化、产品品牌化进展目标,引导企业扩大规模,提升畜禽屠宰行业标准化水平,提高肉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市农委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以生猪为重点的屠宰标准化创建活动。一、创建目标至2024年底前,用3年的时间,在全市创建15-20个以生猪定点屠宰厂为重点的标准化畜禽屠宰厂(以下简称“标准厂”),达到设施标准化、环境洁净化、生产法律规范化、处理无害化、监管常态化的标准要求;鼓舞推动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创建内容(一)设施标准化。屠宰厂布局合理,建筑面积和建筑设施设施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满足生产工艺流程和卫生要求。工艺科学,生产线各环节运行协调,流程顺畅,屠宰全过程屠体、胴体、肉品和副产品不着地,尽量减少屠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体、胴体和肉品与人员直接接触,副产品及废弃物流向不对产品和周围环境造成污染。设备完善,配备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生产设备,并按工艺流程有序排列;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给排水设施、清洁消毒设施、通风设施、照明设施、仓储设施等。(二)环境洁净化。屠宰厂门面洁净,场区环境洁净卫生,生产车间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垃圾、废弃物存放与处理符合相关要求,定期除虫灭害、清洁消毒,环境洁净卫生。(三)生产法律规范化。屠宰厂建立内部质量管理控制体系,制定并实施科学法律规范的屠宰质量管理制度;配备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屠宰与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体系,实现全程质量安全控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资料齐全,档案法律规范,有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认证。(四)处理无害化。屠宰厂污水排放浓度及大气污染物、恶臭污染物等排放指标符合环保要求。污物、废弃物病害畜禽及病害产品处理方法得当,搬运时实行有效措施防止散布病原、污染环境,严格按有关标准进行无害化处理。通过环保部门的环境评价或环境登记。(五)监管常态化。屠宰厂所在地的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屠宰监管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要求,制订监管制度和监管方案,明确监管责任,确定监管内容和监管频次。三、创建条件参加标准化创建活动的屠宰厂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依法取得屠宰经营许可资质,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排污许可证;二是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违法行为;三是肉品质量安全控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相关档案记录完整;四是近两年无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五是上年度屠宰量5万头以上。四、创建程序(一)申请标准厂创建。根据由屠宰厂自愿申请(屠宰标准化创建申请表见附件1)、地方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原则,由各区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辖区内屠宰行业进展现状,审核确定参加标准化创建的屠宰厂填写标准化创建畜禽屠宰厂汇总表(见附件2),及时上报市农委。(二)开展标准厂创建。畜禽屠宰厂可对比或参照《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法律规范》、《畜禽屠宰加工卫生法律规范》(GB12694-2024)等法律规范标准厂要求开展创建,创建过程中注意留存相关文档、影像等资料验收时备查。(三)组织标准厂验收。畜禽屠宰厂对比畜禽屠宰标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准化创建有关要求逐项进行自评。自评合格后,编写屠宰标准化创建自评报告(自评报告提纲见附件4),填写屠宰厂标准化创建验收申请表(见附件3),区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初验。根据申请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区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初验合格后,由市农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屠宰厂颁发“全市标准化屠宰厂”证书,证书有效期五年。五、进度要求全市屠宰企业标准化创建活动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启动,2024年底结束。(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12月-2024年3月,各地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让屠宰企业和广阔消费者了解屠宰厂标准化创建活动,为标准化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