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设计合同示范文本(2010版)委托方(甲方)承接方(乙方)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使用说明本合同文本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一、甲方应提供给乙方住房原始房型承重结构图,并明示设计要求
二、乙方为经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装饰施工、设计企业
三、乙方应按照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标准制图,并按目录装订成册,其内容主要应包括:1、设计图纸目录;2、设计及施工说明;3、原始房型测量图;4、墙体拆建平面图;5、平面、顶面、地面布置图;6、强、弱电及多媒体、智能化插座位置分布图;7、开关控制线路示意图;8、强、弱电布线图;9、冷、热水管排放走向示意图;10、厨、卫立面施工示意图;11、部分立面图;12、局部透视图;13、部分节点详图;14、主要装潢材料清单表
四、装饰设计费应按照项目实测使用面积计费
五、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设计无权改变建筑设计原有功能,严禁破坏房屋承重结构
六、凡承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设计任务的任何企业均可使用本合同
七、本合同由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制定,已经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备案号为:沪工商合示备[2010]1号
上海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设计合同委托方:(简称甲方)承接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工程勘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原则,结合住宅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住宅居室的装饰装修设计,并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设计项目概况:1、甲方委托设计项目地点:省(市)区(县)路弄(村)号楼室
2、住房建筑类别(别墅、公寓、其它):、新或旧建筑,房型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