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1/6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素质拓展学分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本实施方案为《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沪工程教2014[86](以下简称《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中关于素质拓展学分中具体操作流程的补充说明,方案中与《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有出入部分,以该实施方案为准
本方案中未提及部分,仍按照《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进行执行
本方案适用于2012级及以后学生
本方案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第二章社会实践活动学分认证方案一、学分获得条件申请人(个人或团体)参加上海市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并获得校级一等奖或省、市级、国家级奖项,方可获得1~4个素质拓展学分
注:除以团支部为单位的是实践活动项目外,其余项目原则上人数不超过30人
二、学分说明列表如下:项目等级或内容学分绩点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奖国家级一、二等奖44
0三等奖24
0省、市级一等级、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最佳项目34
0二等奖、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24
0三等奖、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项目14
0校级一等奖、校级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项目、优秀调研等14
0个人整理精品文档,仅供个人学习使用2/6三、认证流程由校团委实践部负责审核认证,提供个人或团体获奖证书复印件(团体项目需提交学生名单及获奖证书复印件)至素质拓展中心,经确认后移交教务处获得学分
第三章志愿者服务类学分认证方案一、学分获得条件参加校院两级志愿者项目(由团委志愿者中心立项的志愿者活动)累计时间≥20小时的大四学生,可获得1个素质拓展学分
个人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并获得“先进个人”、“社会优秀工作者”荣誉称号,可获得2~4个素质拓展学分
二、学分认证流程若参与校级立项项目,志愿者中心将定期把相关信息分发至各学院分团委,由学院分团委负责统计本学院学生参与志愿者活动小时数
若参与院级立项项目,由学院分团委审核认证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