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食)证字[]第号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适用于餐饮、食堂、盒饭、桶饭生产)名称上海ABC餐饮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路号电话12345678邮编200000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填写申请书须知1、本申请书应用钢笔(或水笔)填写,字迹清楚内容准确;2、本申请书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3、申请日期应填写递交本申请书及全部资料的日期;4、申请表中“□”的内容内应根据申请内容或实际情况在相应的□内打“√”;5、餐饮业许可分类释义如下:(1)饭店:又称餐馆、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指餐饮业中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2)特大型饭店:是指加工经营场所的经营面积在3000㎡(不含3000㎡)以上或就餐座位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饭店;(3)大型饭店:是指加工经营场所的经营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就餐座位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饭店;(4)中型饭店:是指加工经营场所的经营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就餐座位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饭店;(5)小型饭店:是指加工经营场所的经营面积在150㎡(含150㎡)以下或就餐座位在75座以下(含75座)的饭店;(6)快餐店:以集中加工、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7)小吃店: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和提供简单餐饮服务的酒吧、咖啡厅、茶室;(8)火锅:食品在沸水汤汁中浸烫后食用的方式;(9)烧烤:食品用明炉、铁板等设备煎、烤后食用的方式;(10)食品处理区:指食品的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备餐场所、专间、食品库房(包括鲜活水产品储存区)、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洁场所等区域;(11)就餐场所:指供消费者就餐的场所,但不包括供就餐者专用的厕所、门厅、大堂休息厅、菜肴展示台(区域)、歌舞台等辅助就餐的场所;(12)如按照经营面积对饭店的特大、大、中、小型进行划分与按照就餐座位数对饭店的特大、大、中、小进行划分,其划分类型结果不一致,则以按照就餐座位数进行划分的结果为准。6、盒饭:指集中加工、分装、分送(或供应)的盒装菜肴和主食;7、学生盒饭:指供应中小学校学生集体用餐的盒饭;8、桶饭:指集中加工、集中外送、在供餐点进行现场分餐的菜肴和主食;9、所附资料应符合如下要求:(1)所附资料应用和申请表大小相同的A4纸打印或复印,不得使用传真件,外文资料应有中文译文,并将所附资料整理装订,申请人应签章;(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相关证明:是指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资质证明》或者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的同意非正规就业证明以及身份证明;(3)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委托书(委托申请办理的应提供);(4)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和设备布局、卫生设施等示意图:示意图上必须标明用途、面积、尺寸、人流物流、设备设施位置等情况,并标明显示比例;(5)经营场所场地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主要包括①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②租用房屋、场地的租赁合同;③使用权房屋的房管部门许可使用证明及有关房、地产证明;④农村居民自有房屋的由区(县)政府指定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拥有该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房屋场地性质应为营业用;(6)产品配方:包括产品配方的组成及用量,应注明计量单位或配比;(7)产品工艺流程:需提供文字说明及工艺流程,内容包括产品包装材料的处理、各组分的制备、成品加工过程及主要技术条件(注明加入原料的步骤,有消毒工艺的应注明消毒方法、时间、温度);(8)产品包装形式:列清内外包装材料、包装形式和包装规格,并提供内包装材料的生产企业的有效卫生许可证或卫生审查批件;(9)标签、说明书标签样张应与实际产品标签、说明书内容相符合;(10)生产设备:列清生产设备名称、设备型号及其设备数量;(11)产品质量标准:应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制定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10、在同一场所内还需申请食品销售、食品现制现售、食品储运、食品交易市场、其他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