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资料请访问.(.....)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个示范文本的通知成房物管[2003]8号各区(市)县房管局(办、所),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我局制定了《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个示范文本,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成都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业主公约〉、〈业主大会章程〉二个示范文本的通知》(成房物管〔2003〕1号)同时废止。附件:1、《业主公约》示范文本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业主公约(示范文本)说明1、本示范文本中未订立事项可以用"×"表示;2、本示范文本[]中的内容,据实填写在其前面的空格中;3、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文本有关条款予以选择、调整、补充;4、本示范文本中所指物业类型分为:住宅、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厂房、仓库、其他用房;5、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时,应制定业主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制定业主公约,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业主公约物业名称:;物业类型:;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物业座落位置:(物业详细的路街道巷门牌号)。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保障本物业的依法与合理使用、维护、管理,建立良好的公共秩序,营造安全、文明的生活、工作环境,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与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公约(以下简称本公约)。第二条(公约效力)本公约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第三条(管理方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通过依法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成立一个业主大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作为执行机构。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与任期、工作经费、印章管理使用等事项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依法作出约定。第四条(业主权利)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依法享有以下权利:(一)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法定权利。(二)与其他业主一同对本物业实施管理。(三)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监督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四)提出修改本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五)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六)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监督业主委员会工作。(七)合理使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权利;对其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八)监督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九)投诉本物业区域内装饰装修等影响业主共同利益的安全隐患,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与工作的行为。(十)。(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五条(业主义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依法履行以下义务:(一)自觉遵守本公约,以及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在与他人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的法律关系时,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本物业有关的管理制度和本公约,并承担连带责任;在转让所拥有物业时,告知受让人遵守本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主大会作出的有关决定。(二)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三)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四)维护本物业公共场所(地)的整洁、美观、畅通及共用设施设备的良好,注意保护环境;遵守成都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绿化、环境保护等相关管理规定;主动清除所洒落在共用场地的物品;自觉恢复所污染、破坏的地面原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