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吴疆写在课前的话传染病随着社会和自然环境的改变,出现新的特点和更大的危害
如何控制好新发传染病对于提高人群健康水平,推动社会进步具有深远意义
本课件结合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案例分析,详细介绍新发传染病的各方面知识,具有较强的实用价值
一、传染病概述(一)概念传染病是由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感染人体后产生的有传染性的疾病
(二)认识上的误区1、传染病误区一是混淆传染病和感染性疾病
传染也称为传染过程,是病原微生物与人体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的过程,该过程有两种结果:相互适应,形成共生;或是相互斗争,形成感染
微生物是指存在于自然界中,一群体型微小、结构简单、肉眼难以区分,需借助光学或电子显微镜才能观察到的微小生物
大多数微生物对人和动、植物有益,仅少数对人或动、植物有害,并可引发人类疾病,此类微生物称之为病原微生物,包括:细菌、病毒、立克次体、衣原体、支原体、螺旋体、阮粒等
感染的五种表现形式包括:病原清除、隐性感染、显性感染、病原携带和潜伏感染
传染病流行的三环节两因素包括:(1)三环节:①传染源:体内有病原体生长、繁殖,并能排出病原体的人和动物
②传播途径:从传染源传给易感者的途经,有直接、间接等多种
③易感人群:是指对某种传染病缺乏特异性免疫力的人群
(2)两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
2、法定报告传染病误区二:简单认为仅有传染病防治法列举的38种传染病,才需依法管理,而其他传染病则无此必要
传染病防治法按照严重程度将这38种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不仅对甲乙两类,而且包括丙类疾病,均明确提出了规定的报告时间
3、非法定报告传染病法的管理误区三:认为某一传染病,若未被列入38种法定报告传染病,则无需报告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对于某一传染病,虽未被列入需及时报告的范畴,但仍需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如出现大规模的流行和暴发,则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告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