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协议甲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协议甲方(发包人):法定代表人:职务:注册号:注册地址:办公地址(通信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乙方(承包人):法定代表人:职务:注册号:注册地址:办公地址(通信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黄色部分是协议填写阐明,使用时请删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到达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1
1工程名称:1
2工程地点:第二条承包范围2
1本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按照经甲方确认的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开挖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规定的工程内容(重要包括且并不限于:混凝土冲孔灌注桩施工、冲孔桩(空桩)施工、大直径搅拌桩施工、压钢管施工、砖砌集水井和砖砌排水沟施工、凿桩头基坑抽水、排水、及土石方开挖运送、基坑监测、桩检测,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等)进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工作(并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注:根据详细项目填写)2
2乙方负责办理证并缴纳有关费用,办理中标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注:根据详细项目填写)第三条工期3
1施工工期3
1动工日期:年月日3
2竣工日期:年月日3
3本工程工期为个日历天
4以上工期已充足考虑乙方定货、节假日、天气等多种原因影响,为绝对工期,不再进行调整
如有变化,以监理单位的进场告知或甲方书面告知为准
5竣工日期为本协议约定工程经甲方、乙方、监理、设计及有关单位共同验收合格之日,如需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该部门出具验收合格证书或验收合格立案之日为竣工日期
2乙方施工进度应符合甲方及各总包单位进度计划规定,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得以无法准期完毕进度为由提出额外规定
3因甲方原因导致动工日期延误,则协议工期对应顺延
乙方同意不再向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