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修建协议书房主人(甲方):如下称甲方承建人(乙方):如下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厂房修建工程的详细状况,为明确乙方在承揽建设甲方厂房工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建筑项目:建设工程第二条、建设地点:第三条、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1、甲方将其厂房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2、乙方负责购置一切材料及自带建筑工程所需的一切机械设备及工具;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防止下雨影响工程质量。3、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做到三通入户(即水、电、道路三通入户)第四条、建房工期乙方承建的该厂房从年月日动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第五条、建设工程承包单价及建设内容1、整体建筑包工包料费,本厂房按照修建的实际建筑面积每平米定价,修建的建筑筑积为m2,建筑费用为m2/元(包括人工工资及施工工具和材料费)。2、厂房建筑面积确实定厂房建筑面积=厂房外墙长×厂房外墙宽3、整体建筑建设内容为第六条、承建工程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第一次:待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预付元做启动金。第二次:基础和主体工程按协议和设计保质保量完毕后付元。第三次:完毕装饰工程,扫地出门后付元。第七条、施工安全规定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厂房建筑施工经验,以保证乙方所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设施工所规定的质量和技术规定。2、乙方必须重点抓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施工,严格按照《厂房建设原则》建房,在施工期间,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好多种也许存在的危险原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3、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规定,采用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要尤其注意安全施工,杜绝一切事故,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导致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有此类状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第八条、工程质量。1、乙方根据甲方规定由乙方确定施工图纸,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获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2、工程质量应到达《厂房建设评估原则》的合格条件。建房后的墙体、门窗洞口等要做到平整、光滑、无空鼓,墙砖、地面做到平整,杜绝空鼓,符合有关原则。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规定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返工、修改后仍不能到达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和争议的处理措施1、乙方因材料质量不达标而导致甲方损失,由乙方所有承担责任及赔偿甲方所有损失。2、乙方承揽建设工程的质量达不到约定规定的,乙方要免费修理、返工或重作。导致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原因有其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导致的一切损失。3、乙方若在规定期限内按甲方规定把厂房交付给甲方使用,超过规定期间以每天3000元原则对甲方进行赔偿。4、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协商处理。如经协商仍无法处理的,提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第十条、协议的生效与终止。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3、在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甲方预留维修费元外,所有付清。以上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该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甲方身份证号:甲方身份证号: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