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经营合同甲方:福建省宏达基建设工程有限企业乙方:签订时间:五月签订地点:福州承包经营协议甲方:福建省宏达基建设工程有限企业营业执照:135注册地址:福州保税区海峡经贸广场B区413室邮政编码:350015法定代表人:陈耀辉职务:董事长乙方:身份证号:住址:此协议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精神,经双方协商而签订
第一条协议目的为有效整合双方资源,充足发挥各自优势,增进共同发展,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承包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合作方式1、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在福建省南平市设置“福建省宏达基建设工程有限企业南平分企业”,由乙方承包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风险自担
2、经营范围:甲方经营许可证及资质许可范围中(通信业务除外)的有关业务的经营和生产(详细经营范围以分企业的营业执照为准)
3、经营地区范围:福建省南平市地区
4、分企业注册地:福建省南平市
第三条、承包经营费用1、浮动管理费用:按照收入双方五五提成,即(1)招标项目:分企业统一按照2%收取管理费,其中甲方收取1%的管理费
(2)议标项目,五五提成(详细金额以项目为准)
2、劳务分包工程提成按照企业保底管理费0
8%,超过0
8%的部分按照甲方30%、乙方70%提成
2、税费:分企业在承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乙方收取的企业所得税2%、建安营业税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同步,乙方应提供全额正规材料发票
(注:税收根据国家税率的变化调整而调整)4、承包费用缴纳方式:(1)浮动管理费用的缴纳:根据乙方的业务协议金额(协议金额与实际金额不一致的,以实际金额为准),甲方自行扣除
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限1、乙方承包经营期年,自月日至年月日止
2、承包期满,乙方应结清所有的承包费(含固定费用及浮动费用)和有关税费
经甲方同意,可以续签本承包协议,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继续签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