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老乡政府门口——张家坝村村道公路维修整改合同书发包方:万源市永宁乡张家坝村民委员会(如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赵仕多承包方:四川国丰建筑承包有限责任企业(如下简称乙方)委托代表人:何兴明洪灾对我村群众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导致巨大损失。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抓好村道公路维修整改有关文献规定,村委会请示乡党委政府同意,村委会决定对我村急需恢复的基础设施予以恢复,按照村民一事一议的措施,同意由四川国丰建筑总承包有限责任企业实行老乡政府门口—张家坝村村道公路维修整改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有关工程建设项目内容、规模、造价等签订如下协议:一、工程建设项目内容:工程名称:永宁老乡政府门口—张家坝村道整改维修工程施工内容:老乡政府门口—张家坝村公路沿线垮方清除、公路挡土墙恢复、水毁河堤恢复等。二、工程施工规模:铁佛寺村桫沙滩垮方清除,工程量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约800立方米,其他零星垮方清除,工程量280立方米;铁佛寺村—张家坝村公路沿线挡土墙4处恢复,工程量约200立方米。三、工程造价:根据万源市交通局有关公路建设价格及当地市场行情,经甲乙双方协商和党委政府班子会议研究,老乡政府门口—张家坝村村道整改维修工程垮方清除(含运费及税收)单价为35元/立方米,挡土墙恢复单价为210元/立方米。本工程实行清单计价,总工程款按实际施工工程量和本协议约定单价计算。四、工程工期:本工程施工工期为:6月30日—8月30日,时间2个月。五、工程质量原则及工程管理:整改维修工程,质量规定高、进度规定快。乙方施工必须按照甲方规定,跨方清理要全面彻底,恢复公路原状,保持水沟畅通;保坎、挡土墙恢复必须经甲方确认规模、定点放线后按农村公路有关质量规定进行施工,不得私自扩大施工范围、施工规模。施工过程中,甲方要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管理,施工所波及村委会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工程计量(尤其是隐蔽工程计量),作为工程决算的基础资料。六、安全责任:乙方进场施工,要加强对施工人员、车辆、机械的安全管理,做好警示标示,清除跨方时应先排危,做好过往行人及车辆安全工作,保证不出一切安全事故。所有安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七、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乙方在甲方详细的组织下垫资进行施工,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整顿好有关工程决算资料,甲方根据协议和实际施工工程量召开专题工作决算会议进行决算。乙方按决算总工程价持正式发票到财政所办理工程款支付等手续。工程款于10月前所有付清。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乡财政所各执一份,共同执行,不得违反。甲方(盖章):张家坝村民委员会法人代表:乙方签字(委托代表人):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