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服务协议甲方:*******有限企业(如下简称甲方)乙方:北京****电梯厂安装维修部(如下简称乙方)双方为完毕甲方委托乙方承包的维修管理货用电梯的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北京地方原则DB11/040-94《电梯维修技术规定》结合本项目详细状况,同步为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工作任务概况1.电梯状况:电梯类型层/站/门台数生产厂家控制用图二/二/三1首都电梯厂一份电梯所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联络人:联络电话:2.工程名称:电梯应急维修3.工作任务内容:3.1.电梯与否正常运行;3.2.各型油类的加注、润滑与否到位;3.3.调整、调试各类安全开关与否安全可靠;3.4.清理、打扫机房、轿顶及梯井污垢;3.5.应急处理电梯平常运行中所发生的临时故障;3.6.协助甲方做好每年度的年检换证工作(报检工作及年检费用由甲方自理)。4.协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条甲方责任1.甲方协议缔约人在与乙方协议缔约人签订电梯维保协议后,应提供该保养点的技术资料(电气接线控制原理图);2.认真履行协议,对工作任务的完毕状况和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3.甲方按协议规定定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4.甲方应负责提醒使用人员爱惜电梯设施,属人为故意损坏电梯设施的,应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维护保养人员对现场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状况,并有权对违章维护保养人员提出口头或书面的批评。对不服从教育的人员,有权与乙方缔约人提出更换维保人员的规定,对乙方人员所导致的严重后果,甲方有权终止其协议的执行;6.甲方负责本单位电梯司机的培训工作;7.承担电梯300元以上材料费用。第三条乙方责任1.乙方电梯维保人员应持证件上岗,按国家及地方原则和甲方管理、服务的规定执行对电梯设施进行维保工作;2.乙方维保人员应严格执行北京地方原则DB11/040-94《电梯维修技术规定》中的规定规定对电梯进行保养工作,并认真填写保养手册记录,记录须经甲方负责人或电梯司机签字后方可认为在岗有效;3.乙方负责每年一次的劳动局安检达标工作,协助甲方办理年检合格证;4.乙方负责提供电梯维保所需300元如下的材料及配件;5.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设备损坏和人员伤害的直接责任(包括对应的经济责任);6.乙方根据电梯运行状况及使用年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有义务向甲方提出电梯的大、中修及改造规定;7.乙方承诺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绝不影响客户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第四条双方责任1.承包管理期间,如发生人员、设备安全事故,甲、乙双方共同申报,由劳动部门和技术监督部门检定,甲、乙双方各负其责;2.如发生协议中没有波及到的问题,双方有责任积极采用措施处理,首先保证电梯安全可靠运行;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转包维修协议;4.经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的电梯大、中修及改造申请,甲方本着优质优价竞争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单位承担电梯的大、中修及改造工程;5.属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的电梯损失,双方各负其责。第五条服务原则1.按电梯维修技术规定对电梯进行每月一天(8小时)维护,并随时处理电梯故障,出现故障接到报修1~2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处理故障;2.随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协议范围的工作质量、进度、措施、安全、记录等;3.组织、邀请本单位或专业机构人员对协议范围内的工作进行抽检;4.如需要更换电梯配件,应更换甲方人员承认的合格产品;5.维修保养人员的工作状况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监督.第六条协议款的支付与结算1.协议总价为人民币三千六百元整(¥3600.00);2.协议签订后一种月内甲方向乙方预付服务费用的50%,计人民币壹仟捌百元整(¥1800.00),剩余费用待协议到期及满足第五条规定规定后10日内一次付清;3.付款方式:转帐支票.第七条协议终止及责任1.在协议有效期一种月内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一种月后确需提前终止或变更协议步,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双方协商处理;2.甲方未按协议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