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协议卖方:身份证号码:现住址:手机:买方:身份证号码:现住址:手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状况(一)卖方所售房屋(如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该房屋所在楼层为负一层,建筑面积共7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暂未办理
(二)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三)该房屋的抵押状况为未设定抵押
(四)该房屋的租赁状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成交价格为:¥元(小写),人民币元整(大写)
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有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所有权利
(二)买方付款方式如下:1、买方一次性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付清房款,卖方收款账号如下:收款人姓名:账号:第四条权属转移登记(一)双方同意,由于房屋产权证尚未办理,在房屋满足办理条件后,卖方无条件协助买房办理有关手续,办理过程中卖方不得向买房收取任何费用
(二)如因卖方原因,在房屋满足办理房屋产权证办理条件后3个月内未获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买方有权退房,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告知之日起3日内退还买方所有已付款,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买方不承担因退房导致的任何损失
第五条房屋产权及详细状况的承诺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卖方原因导致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说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状况和有关关系
卖方保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毕,卖方应保持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此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等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后来(含当日)发生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