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聘任协议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任乙方的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服务范围乙方律师的服务内容为协助甲方处理平常法律事务,包括:1、解答法律征询、依法提供提议或者出具律师意见书;2、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协议、章程等法律文书;3、应甲方规定,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4、受甲方委托,签订、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献;5、应甲方规定,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也许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处理方案;出具律师函,刊登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6、应甲方规定,讲授法律实务知识;7、办理双方约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委派律师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配合完毕前述法律事务工作,但乙方更换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应获得甲方承认;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毕第一条所列法律事务工作;3、乙方律师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4、乙方律师应当在获得甲方提供的文献资料后,及时完毕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规定通报工作进程;5、乙方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征询意见;6、乙方律师在波及与甲方有对抗性的案件或者交易活动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顾问或者代理人;7、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8、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留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波及甲方原始证据、法律文献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三、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多种状况、文献、资料;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