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行纪协议协议编号:签订时间:签订地点:甲方(委托人):乙方(行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行纪的有关事宜到达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为其(买入/卖出)如下房屋:该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该房屋为:室厅卫,装修状况:,房屋所有权证编号为:,建筑面积平方米。第二条:房屋发售价格以人民币(大写)(小写:¥元)的价款发售。第三条:行纪期限行纪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四条:转委托甲方(是/否)容许乙方把委托事务转给第三人处理。第五条:甲方将委托卖出的房屋交付乙方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第六条:乙方将买入的房屋交付甲方的时间、地点及方式:。第七条:乙方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等费用,由承担。第八条:结算价款的方式及期限:。第九条:酬劳的计算措施、支付方式及期限:。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一条协议的终止与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协议。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甲方违约责任:。乙方违约责任:。第十三条争议的处理措施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买卖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协议生效。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乙方单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门店名称:身份证号:经纪人姓名:通信地址:经纪人证号:邮政编码:经办人(签字):联络电话:联络电话:本协议于年月日在北京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