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场协议书甲方:乙方:丙方(中介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兑地以及赔偿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坟场的基本状况甲方出卖的坟场位于定边县乔洼村东渠小村下梁油路西畔屈建国地,占地:宽14步,长至地头小路(坟冢以上留三步)
第二条、兑地有效期限为永久性
第三条、兑地赔偿资金及付款方式乙方购置甲方坟场合计人民币壹万零陆佰元整(¥10600元);补地约贰亩(坟地上畔)
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付清所有款项
第四条、双方约定1、甲方保证上述出卖的坟场产权清晰
2、甲方保证所兑换的坟场与村、组和其他村民没有纠纷,如发生纠纷,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假如遇开发征地,坟茔所有赔偿费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或征用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违约责任双方必须信守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条款,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所导致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第六条、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生效):联络电话:乙方(签字生效):联络电话:丙方(签字生效):联络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