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承揽协议甲方:云南昆州建设工程集团有限企业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详细状况,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经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三、协议形式:四、协议内容:(1)协议范围:序号分项工程名称单位单价合价备注12协议总价(2)结算根据:;(3)工期规定:,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逾期,罚款1000元/天
五、价款的支付(1)支付根据:完毕协议、有关交底内的工作内容,符合有关规范、原则及设计规定,经甲方、质检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据实丈量结算
(2)预付款:
(3)乙方提供发票的类型、时间及有关规定
(4)进度款支付:按照施工进度每月支付完毕量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款金额到达80%
待竣工结算完毕后,收到建设方结算款后,7个工作日内扣除质保金,一次性结清
(5)质保期:符合有关国标及行业原则规定,与业主单位约定的质保期限一致,为2年
质量保证金为结算总价的3%,质保期限满后无息退还
六、违约责任1
乙方一再不能准期完毕施工任务而影响总体施工进度的;2
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毕整改内容,并经一再催促无效的;3
乙方施工质量低劣、进度滞后和信誉损害的;4
乙方中途放弃承包或将工程转包给第三者;5
乙方聚众闹事、哄抬工价、缠索工费,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的;6
乙方重要项目负责人常常擅离工作岗位,或乙方施工人员严重局限性影响工程进度的
对乙方发生的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按协议价的70%进行对乙方结算,并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赔偿损失和中断协议等惩罚
因甲方施工指导错误或因设计变更,规定乙方对已竣工程进行返工重做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因返工而引起的实际损失费用,特殊状况除外
七、争议: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步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规定有关主管部门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