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租赁协议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公寓租赁事宜到达如下协议:一、甲方将其坐落于出租给乙方作居住使用,房屋装修完好
二、室内配套设施:1
电器:电热水器、电视、电冰箱、空调、洗衣机各一台;2
5米床各一张;鞋、电视、电脑台连体柜一套;衣物柜、床头柜各一种;窗帘一套、浴室洗漱台、藤椅各一套等
三、租赁状况:1
甲方从年月日起将上述公寓租给乙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2
租金为:元/月,物业管理费:元/月;3
乙方租赁期未满月,甲方不必退还乙方押金
四、付款方式:1
乙方在签订该协议时,一次性支付房款租金:元,物业管理费:元,另支付押金:元;乙方必须在每月10号前准时支付当月租金及物业管理费;2
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任何损坏后,将其押金退还乙方,押金不计利息
五、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杂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每月到物业管理处自行缴纳水电费用,甲方监督,不得发生拖欠;物业管理费由甲方代收,在代缴到物业管理处
六、乙方在租住公寓期间不得变化公寓用途,不得变化室内构造,不得在墙上乱钉乱画,不得损坏墙壁和墙体,在平常生活种要维护房间设施,不得发生损坏,甲方保证出租公寓具有居住功能,符合国家消防安全规定及供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乙方要保证自己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遵守本协议各项约定
七、甲方在出租公寓内配套的家电、家俱设施属甲方所有,乙方应正常使用并妥善保护,防止损坏,若发生损坏,照价赔偿
八、乙方事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1
不得在公寓内放置货品;2
不得改动公寓内的电线、管道及设施位置;3
不得随意改动配套设施的摆放位置或者搬离出公寓;4
不得在公寓内安装隔断、隔板和变化公寓内部构造
九、乙方在公寓使用过程中,发生公寓自身或内部设施出现或发生阻碍安全,正常使用的自然损坏时,应及时通告甲方并采用有效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