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协议法第一题周某与郑某是老邻居,周某单位分了新居子准备搬家
搬家时,见郑某家因经济一直比较困难没有冰箱,自己搬新家准备买台新冰箱,就将本来使用的一台单门冰箱送给郑某,并对郑某说,这台冰箱用了了,但一直都很好用,没出过毛病,如不嫌弃就留下使用
郑某说,旧的总比没有用强,于是留下冰箱
六个月后,这台冰箱在使用中忽然因故障起火,烧毁了郑家的大部分财产
郑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周某没有告知冰箱存在质量问题,也许会引起火灾,导致他接受了冰箱,导致家庭财产的损失
规定周某对他家的经济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试分析:(1)郑某诉由与否有法律根据
(2)应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试题分值:20分)答题要点:(1)郑某诉由没有法律根据
(3分)《协议法》第191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程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似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导致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分)周某送郑某冰箱时没有规定郑某承担任何义务,因此,周某赠与的财产虽然有瑕疵也不需承担责任
况且周某在送冰箱时告知郑某此冰箱已使用了,郑某在接受冰箱时对冰箱的既有品质是知悉的,因此也不存在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的状况
(5分)(2)依上述理由,赠与人周某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郑某应当对家电使用寿命具有一般人所能理解的知识,使用了的电器一般会存在不安全原因
(3分)我国《产品质量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损害规定赔偿的祈求权,在导致损害的产品交付最初顾客、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不过,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有效期的除外
”(3分)该冰箱已使用了,超过了的行使祈求权期限,在我国冰箱未明确标明安全有效期,因此郑某无法向生产者或销售者祈求损害赔偿
(4分)协议法第二题某水果批发商(简称甲方)曾向南方某县水果供应点(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