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议两公开心得体会(以下内容均摘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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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5日)“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4+2”工作法)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XX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XX省村“两委”工作规则》精神,切实保障农村村民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实行高度自治并进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从而保证全体村民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按照镇党委部署,决定对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4+2”工作法)
一、“4+2”工作法适用的范围和事项: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1、村中长期发展规划;2、村年度发展计划;3、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4、从村集体经济所得利益的分配使用;5、兴修水利、修建道路、新农村建设等公益事业的项目经费筹集和用工方法;6、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7、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8、宅基地的使用方案;9、计划生育指标的安排;10、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它事项
二、“4+2”工作法操作程序1、根据工作的需要和村民的反映,村(总)支部委员会召集全体成员会议时,对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或上述十种情形之一的必须慎重予以会议专题研究,拟出议题,随后提交“两委”联席会议商议
2、(总)支委会在提出村重大事项议题后,应立即组织召第1页共7页开村“两委”联席会进行专题研究,在充分征求意见和讨论的基础上,拟订具体实施方案,并提交支部大会进行审议
3、支委会在“两委”会拟定实施方案后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审议,首先由村负责人向到会的与会人员介绍该事项的实施方案,然后认真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最后拿出修改后的方案交大会进行表决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议
4、“两委”确定日期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