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危险源辨识及意外事故紧急处理一、重大危险源的识别(一)危险源的识别总承包项目部成立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辨识小组,负责组织管辖范围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辨识与评价工作。施工现场的危险源与环境因素由项目总工组织进行辨识,填写危险源辨识评价表,根据评价结果编制危险源清单,制定控制措施,并报单位安全和环境主管部门。1、危险源辨识的范围(1)在进行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辨识评价时应考虑过去、现在、将来三种时态及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在对某一活动进行危险源辨识时,考虑伤人、伤己、被他人伤三种情况。(2)从准备到交付的整个施工生产过程及其所有相关活动。(3)所有进入作业场所、办公场所的人员的活动。(4)作业场所、办公场所内的所有设备和设施(内部的和外部提供的)。(5)所有的办公区域及与产品生产相关的附属辅助作业场所。2、危险源风险评价(1)对识别的每一项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当情况发生变化时,重新进行评价,并根据重新评价的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2)风险评价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法),专家经验判断等方法。不同方法评价结果不一致时,按高风险等级控制(3)针对重大危险源制定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并予以实施。目标应具体可行满足法规和相关方要求,并尽可能予以量化,便于考核。(4)对一般危险源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划”,确定具体的控制措施。(二)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方法1、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2、制定管理程序;3、培训与教育;4、制定应急预案;5、加强现场监督检查;6、保持现有措施。(三)风险控制措施计划评审1、计划的控制是否使风险降低到可容许水平;2、是否产生新的危险源;3、是否是投资效果最佳的解决方案;4、受影响的人员如何评价计划的预防措施的必要性的可行性;5、计划控制措施是否会被应用于实际工作中。二、意外事故紧急处理一)现场意外事故处理1、工地突发因重伤、死亡事故,项目部必须立即组织抢救人员,保护现场,并以最快方式向公司安全监督部门和省安全监督站报告简要情况。2、如认定重伤的死亡事故,由项目部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立体图、并提供有关资料。3、由经理部安全填写事故快报。4、各级人员认真配合上级和政府主管部门人员勘察现场,开展事故调查。5、重伤调查事故由项目经理部组织事故调查组,并在10天内提出事故报告报公司安全监督站。6、轻伤事故由安全调查分析并报告。7、机械事故报工程管理部,因机械事故伤及人员的,报机械部门的同时报公司安全监督站。8、经理部发生重伤事故,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经理要采取组织会议等多种方法通报事故经过、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吸取教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同类事故重复发生或其他事故的再发生。9、如事件发生在夜间,须由经理部夜间值班人员紧急上报经理部有关人员。(二)工伤事故的应急处理1、因工发生伤亡事故的应急处理(1)必须根据具体受伤部位需送相应医院,其指导原则为尽最大减少拖延时间,保证抢救及时,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2)如现场无应急车辆,须打“120”请救急救车;(3)若医院路线不清,可要求“120”急救车送往指定医院。(4)伤员送往医院过程中,必须由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相陪(夜间施工由值班人员相陪)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并保护好现场,及时通报经理部有关领导及安全人员。2、因工伤亡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1)因工作伤亡事故报告1)项目发生因工伤害事故,应严格执行逐级报告制度。发生重伤以上(含重伤)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及安全监督部。2)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接到因工伤害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受伤人员,指导现场急救或送专门医院抢救,并组织人员救险,防止险情扩大。3)项目经理指令有关人员保护事故现场,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安全总监准备接受上级调查人员的现场调查。(2)因工伤亡事故调查与处理1)公司安全部赶赴现场,协助项目经理部接受政府部门调查与勘察。负伤人员因抢救无效死亡的还须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并接受其调查与现场勘察。2)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安全事故的有关资料、证件及相关证人,接受政府部门及执法部门的调查。3)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