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奖惩管理规定一.目的为了贯彻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保证出货质量
公司将围绕产品质量目标,对给厂产品质量提高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圆满完成质量目标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达不到质量目标的、违反质量要求相关规定及质量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罚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对产品或服务质量有直接影响的活动与人员
对生产员工的质量奖惩,由质检部或生产部提出,经生产部门签核,质检部主管批准后实施;2
对车间主管级员工的奖惩,由部门领导批准后实施;3
对部门领导的奖惩由厂领导提出;4
厂长负责监督本办法的执行
四.主要内容1
质量奖惩原则1
1公司设立年度质量奖和季度质量奖用于奖励生产一线的员工
季度奖为50元/人,年度奖为200元/人
2及时发现质量事故的隐患,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或采取措施避免重大质量事故发生的人员,综合考虑避免损失的大小、是否属职责范围等因素给予10-1000元的奖励
3对于为厂质量水平的提高或为避免重大质量事故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评为厂的质量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并给予特别奖励
4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行使相应的质量职责
因工作失职造成质量事故及公司财产损失的,对直接、主要责任人员按照本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5对造成严重损失或累次出现质量事故的有关责任者根据损失大小、主观和客观的原因,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与质量处罚可同时进行
车间员工质量考核办法2
1各车间生产工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确保生产过程的质量
对违规操作的人员给予10~100元的处罚,如因此造成产品不合格,追加不合格品处罚,并视情况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2同一工序多人或小组操作,奖惩责任不能区分到个人时,由成员平均分摊或小组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分摊
3对生产过程中故意以次充好,弄虚做假者,不按权限规定私下处理,或故意隐瞒质量问题等情况,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