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为了加强项目安全施工管理,实现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施工的正常进行,使安全管理处于受控状态,依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法规、强制性标准、条文等规定,结合我项目部实际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处罚细则:1、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并且经过项目三级安全进场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的方能进场作业,施工现场不准使用身体缺陷的残疾人员,新进人员未及时申报和安全教育就私自上班的,发现一人罚款100元
2、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及无企业司徽标志的安全帽,每人一次罚款100元,对于多次提醒(或罚款)无效的工人,班组必须把该工人清理出场
3、特种作业必须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违者罚款100元/人
4、在2米以上施工操作的不戴安全帽罚款100元/次,不系好安全帽带子的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人次
5、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绳的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6、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赤脚等有损形象的行为违者罚款100元/人
7、严禁非作业人员、家属及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100元
8、严禁在楼板面、临边、脚手架上及其它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危险处休息、睡觉或玩耍,违者罚款100元/人
9、施工人员工作应思想集中,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违者罚款500元/次
10、现场施工人员违反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规范要求,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罚款200元/人
11、非机械操作人员及电工操作人员,不得玩弄,修理机(电)械设备,违者罚款100元/人
12、施工现场严禁乱搭乱接电线,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给予责任人罚款100元
13、无电源插头,直接用电源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4、电箱必须加锁管理,配电箱内不得存放工具和其它杂物,凡是发现不符合的配电箱,对操作人员和操作电工各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