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管理规章制度【篇一: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和国正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二、驾驶员管理1
公司行政部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和国正式驾驶执照
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
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部人员,并说明原因
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驾驶员要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如有特殊情况不适合驾驶车辆的,必须提前向行政部作出说明
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抢行、猛拐、争道、开斗气车等)、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由此发生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驾驶员承担赔偿事故损失
因驾驶员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负全责;如在行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责任将由驾驶员和乘车人共同承担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例保工作,经常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