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学与经济学视野下的政府职能研究【作者】白彦/韩鹏【作者简介】白彦,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讲师(北京100871);韩鹏,全国工商联法律部
(北京100006)【内容提要】在自由市场的条件下,政府角色的定位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这一问题在法学上属于行政法的研究范围,在经济学上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
从公法学(主要是行政法学)和经济学的视角研究有关政府职能的理论,有利于说明经济学上的有关分析之于行政法学的借鉴意义
同样,这种借鉴也是经济分析法学的一次具体实践运用,是在行政法学上综合规范性研究、价值性研究和事实性研究的一次尝试
从现实意义上看,对现在涉及政府职能方面的立法、执法、司法实践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摘要题】专题研讨:公法学【关键词】政府职能/行政作用/经济分析随着公权力因人类政治共同体的形成而产生,有关政府问题的研究一直层出不穷
这些研究,因视角不同而有所区别
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可以看作是政府问题的道德分析,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和霍布斯的《利维坦》则开了从政治角度研究政府问题的先河
自亚当·斯密的《国富论》以来,学者开始从经济学的角度研究政府问题,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确立的政治经济学可以看作是对政府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而罗尔斯的《正义论》,在相当程度上则是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待政府问题
众多学者在不同层面对政府问题的持续关注,足以说明了该问题的重要性与复杂性
由此,本文试图从公法学(主要是行政法学)和经济学的视角研究有关政府职能的理论,并尝试说明经济学上的有关分析之于行政法学的借鉴意义
一、公法学上的行政作用研究依近代立宪主义以来的权力观念,权力一般可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所谓公法即对这三种权力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其首要任务是界定公权力的作用范围,其后方有权力的具体分配、行使、监控以及救济
就现行的公法学研究体系而言,(注:依照奥特·玛雅对于公法的分类,广义的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