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勉尽职协议甲方:乙方:为确保乙方在为甲方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中能够履行勤勉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自愿、平等的原则订立此协议,双方应诚信共守。一、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积极贯彻执行公司各项会议的决定和决议;自觉维护公司领导班子的团结,严禁发表和散布违反公司根本利益的言论。二、乙方应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勤勉尽职,忠诚于公司,为公司谋取最大利益。三、乙方需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四、甲方坚持实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和重大事项报告、请示制度,乙方不得越权行事、擅自决策且需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五、乙方作为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善待员工、善待股东、善待客户;应坚持企业利益最大化与员工价值最大化的高度统一。六、乙方应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七、乙方应严守公司机密,不得利用公司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谋利活动,或将其提供、泄露给他人及其他企业。调离本公司或现岗位时,乙方应当承诺继续遵守企业限制的有关规定,对掌握的甲方机密、商业秘密等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八、未经甲方批准或授权,乙方不得从事以下活动。1、以甲方名义进行考察、谈判、签约、招投标、竞拍等;2、以甲方名义对外提供担保、证明;3、以甲方名义对外发表意见;4、以甲方名义进行捐助性、救济性和公益性支出活动;5、代表甲方出席公众活动及其他活动。九、乙方应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不得从事以下活动:1、做有损于甲方利益和形象的事,未经同意,不得在其它企业兼职;2、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属、好友谋取利益;3、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近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4、相互为对方及其近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十、乙方需合法、合规地开展公司业务,严格禁止乙方在从事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中有下列行为:1、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2、违规对外拆借资金,或将公司财产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他单位和个人;3、在物资购销、设备招标、项目开发、资源整合、资本运作等经营活动中违规操作或谋取私利;4、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业务;5、擅自决定对外投资、借贷、融资、担保等重大事项;6、将甲方资产委托、租赁、承包、出借给自己的亲属经营;7、自定薪酬和私发各种奖金、福利和补贴。十一、严禁乙方擅自决定应当由集团公司或股东会、董事会决定的事项。十二、乙方因违反本协议所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所有。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应全额进行赔偿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如为甲方工作期间有违反法律的行为,甲方有权将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