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参考模板)说明:1
获得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各类项目资助的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与派出单位签署《出国留学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有助于增强留学人员的履约意识,强化派出单位对留学人员的监督和管理;2
本协议模板罗列了协议的基本框架和必须条款,具体协议由派出单位自行制定,内容应包括:出国期限、进修内容、留学期间所在单位提供的待遇、延期和违约条款、担保人、回国工作安排等内容;3
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派出单位签订协议,留学期限6个月及以上者,协议须公证;留学期限6个月以下者,协议是否公证由派出单位自行决定;4
留学人员办理派出手续时,需向院提交协议副本(如已公证,提交公证件副本)
甲方:(派出单位)乙方:(留学人员)丙方:(担保人)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受中国科学院资助和支持的出国留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本次出国留学执行院公派留学项目,具体如下:出国期限:年月日——年月日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留学研究内容计划: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
对乙方出国留学给予必要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有关出国留学的咨询和服务
为乙方办理出国留学手续提供帮助和方便
在规定的出国期间为乙方保留人事关系
按照中国科学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乙方留学期间的监督和管理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
保证完成第一条所规定的留学计划,并保证在第一条确定的留学期限内学成回国,并回甲方服务至少年
未经甲方及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确定的留学期限、留学国家、留学身份和留学计划,不得擅自放弃院公派留学身份
中国科学院资助乙方的奖学金生活费中已包含国外医疗保险费用,乙方出国后应按照留学所在国要求及时购买医疗保险
因未购买医疗保险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自理
四、违约及违约处理1
若乙方在第一条确定的留学期限结束后,未按规定回甲方服务(经审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