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超常教育30年分类号G7631978年我国成立超常儿童研究协作组,开始对超常儿童进行系统研究
至今,我国超常儿童的研究与实践已有30年的历史
30年来,我国学者在超常教育的各个领域内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无论在超常儿童的选拔、鉴别,还是在培养、教育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多研究成果
尤其是各地举办的超常教育实验班,推动了超常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使成千上万的超常儿童受到了适合其自身特点的教育,也为国家培养了英才,赢得了国际声誉
超常教育的兴起,填补了我国特殊教育领域中超常儿童发展与教育的空白,对基础教育改革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也遇到了不少问题
官群博士在总结改革开放30年我国超常教育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概括出中国超常教育30年的基本格局是过多地强调了“快”而忽视了“好”,进而提出了具有“又好又快”双重含义的“双超常教育”,为中国未来超常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
下面将通过对中国超常教育30年的回顾与总结,进一步阐释“双超常教育”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1超常儿童理论研究1
1对超常儿童定义的讨论对超常儿童及其定义的认识由于国界和文化的差异而不同
由于定义问题直接关系到超常儿童的教育与培养,所以全面准确的界定至关重要
尽管在世界范围内对超常儿童的界定目前仍存在着不同意见,但经过长期的国际交流与探讨,对超常儿童本质特征的认识正趋于一致
我国学者引进了国外最具权威的两则定义:一种是经过修改后的美国教育总署(USOE)的定义,即“天才儿童是那些无论在学龄前、小学、中学等哪一个阶段被识别的,具有已表现出来或潜在能力的儿童或青年,他们在智力、创造性、具体学术和领导能力等方面,或者在表演和视觉艺术领域被证实具有高度的能力,进而他们需要超常规的教育和实践”;一种是伦朱利(J
Renzulli)的三环定义
他认为天才是下列因素相互作用、高度发展的结果:中等以上的智力(包括一般能力和特殊能力),非凡的任务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