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项目2018年度广告代理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长沙大拿品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1/8×××项目2018年度广告代理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受托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地址:合同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1
1项目名称:×××项目2018年度广告代理服务
1服务地点:1
3承包方式:本项目以固定月费包干的承包方式
4承包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本项目的全程广告整合策划推广、广告设计、媒体资源等工作,详见附件4《×××项目服务工作计划表》第二条服务周期2/82
1本合同暂定服务总时长为_12个月;即自2018年01月15日起至2019年01月15日止
2具体服务时长按甲乙双方实际确认的期限为准
第三条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3
1本合同价格为按月固定包干价元/月
上述价格已含税,且包含乙方可能发生的所有人工费用、材料费、通讯费、税金、水电费及交通费等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之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其它费用
2合同暂定含税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小写:¥_元),暂定非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小写:¥元),增值税额为(¥元);增值税的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率:6%
3本合同采取月结方式:即乙方于每月5日前提报上月工作成果及营销付款资料,经甲方审核后于10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上月广告服务费用,即人民币:陆万贰仟元整(¥元)
4乙方须在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付款相应顺延
乙方必须保证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法有效,如出现乙方发票被鉴别为假票、虚开、非法开具等违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