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2018年度全国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实施方案为规范统一全国统计执法证资格考务工作,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维护正常考试秩序,保障考务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国家统计局执法监督局负责全国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各省级统计局会同调查总队成立考务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地区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考务工作
二、考场设置(一)考点设置
国家统计局设置1个国家考点,各省级统计局会同调查总队在本地区共设1个地区考点
各考点除设置必需的考场外,还应当设置下列专用用房:(1)考务室一间,用于考务、监考工作人员集中布置工作,收发、清点、封装试卷、答题卡(纸)及处理相关事务
-26-(2)主考室一间,用于巡考人员等商议工作
(3)医务室一间,供医务工作人员使用,存放各种必备的常用药和急救药品
各考点原则上应在适当位置悬挂一条“2018年度国家统计执法证(地区名称,如北京)地区考点”的横幅,并在醒目位置张贴考场分布图以及有关考试规定
场地安全,通电通水,卫生整洁
(二)考场设置
考场数量根据应试人员数量和场地条件确定
每个考场原则上不少于30人、不超过60人
(1)考场门外张贴有该考场序号和应试人员名单
(2)考场原则上按照单人单桌排列,间距80厘米以上
(3)考场内不得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和字迹
(三)考生安排
每一考场内,统计局和调查队应试人员应混合安排
同一机构应试人员不安排在相邻位置
三、考场纪律(一)应试人员应当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妨碍监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与考试有关场所的秩序
-27-(二)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在考试前30分钟有序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放置在考桌上的左上角
(三)应试人员除2B铅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