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社中心小学决策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学校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规范学校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保证学校议事和决策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
一、议事决策原则:1
坚持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统一的原则
学校要在校长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互相配合,防止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和个人分工负责现象,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
坚持个别酝酿和会议决定相统一的原则
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紧紧围绕关系学校发展的方向、方针、大事、大局的工作和议题,会前充分酝酿,会议充分讨论,会后共同贯彻,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督察的现象,不断提高集体领导的效率
二、议事决策制度:1
校务会议是学校领导班子行使议事决策职责、体现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
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人员出席才能召开,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出席才能研究重大事项
会议可根据需要邀请成员列席
会议议题一般分为研究决定、征求意见、情况通报三类
会议要做好详实纪录,重大议题会后要形成纪要经会议成员审阅后存档
三、议事决策范围:1
贯彻执行上级的指示、决定的实施意见;2
学校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工作思路、工作计划和总结;3
学校精神文明创建的实施方案;4
学校教师的代课调整,评优树模,职称评定等;5
教职工的奖惩决定;6
学校重大的经费开支讨论决策;7
其他需要提交讨论的问题
四、议事决策程序:(一)确定议题1
校长根据工作需要事先酝酿、提议或确定议题
重要议题提前三天通知相关人员做好提交审议的必要准备
(二)个别酝酿1
校务会议是重大事项提交进行酝酿的重要形式
应在充分听取相关人员和领导的意见基础上确定议题的提交与否
(三)会议决策1
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
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