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6-2020年)国家林业局2015年10月前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全面保护天然林资源,配套建立国家用材林储备制度,作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重要内容,对加强国家储备林建设,增强木材供给能力,维护国家木材安全意义重大
2011年以来,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务院参事室、两院院士多次开展木材战略储备专题调研
国务院领导先后对有关报告、提案和建议做出重要批示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强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共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分别提出“建立国家用材林储备制度”,从国家层面和战略高度部署木材战略储备和制度建设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决策部署,国家林业局积极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
国家储备林是指中央投资为主或享受中央政策性贷款、贴息,以生产生态产品、稳定市场供给、保障木材安全为目的的乔木林
按照“市场主导、政府扶持,金融支持、主体担保,企业经营、林农受益”的目标原则,先后制定了国家储备林划定、现有林改培等办法、标准和规程,探索建立国家用材林储备制度
创新投融资机制,利用政策1性贷款,在自然条件适宜区域,通过人工林集约栽培、现有林改培、抚育及补植补造等措施,营造一批短周期原料林、乡土大径级和珍稀树种等高品质的国家储备林
规划到2020年建成国家储备林2
1亿亩,每年新增木材供应能力9500万立方米以上,基本实现“总量平衡、结构优化、进口适度、持续经营”的木材安全战略格局
为此,国家林业局在《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规划(2013-2020年)》的基础上,修订编制了《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国家储备林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建设任务、重点建设区域和建设模式,提出了主要保障政策和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