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采购协议甲方:江欣装饰工程有限企业办公地:乌鲁木齐市沙区平川路万科金域国际商住小区4栋1层商铺7乙方:办公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精神,按照《协议法》有关条款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就甲方向乙方采购品牌名称装饰装修材料(如下简称材料),合作事宜到达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协议:一、供应产品1、乙方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原则及国家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的原则
由此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向甲方的客户负所有责任
并负责乙方所提供产品三包范围的售后服务
2、乙方应保证乙方所提供的产品与其功能与承诺完全一致,并承担有关的完全责任
二、货品价格1、甲方在采购乙方之产品时,乙方应提供该产品详细的供货价格表,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并作为采购协议的附件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协议或协议中须附报价明细清单、详列品名、型号或货号、质量等级、有效期、需要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安全、装配等注意事项),国内制造的产品须附执行原则编号及检查合格证明,进口产品,合资产品须附地址以及原产国,乙方所有供货价格表为本协议附件
】2、乙方应保证其产品市场价格体系的稳定,并接受甲方就此问题的监督和异议
3、甲、乙双方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由于厂家或市场需求需要调整价格时,乙方保证在价风格整前30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将最新价格表提供甲方
价风格整有损甲方利益空间或不利于市场销售的,双方应重新洽谈协商
4、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材料在同等品牌、同等型号、同等质量的前提下原则上须保证其供货价不得高于其他任何第三方
5、材料数量偏大时,双方可另行协商价格
三、订货和送货1、甲方需要采购材料前,由甲方指定人员或采购人员(甲方开委托书指定采购人员方可接受订单)负责将订货单传真或邮件知会乙方
2、乙方接到告知后,在1小时内与甲方人员联络,确认订货状况及供货时间及地点,并按规定将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