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注桩工程承包协议书工程名称:李家畔彩印厂护坡灌注桩工程发包方:承包方:陕西天地地质有限责任企业四月地基处理工程承包协议书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陕西天地地质有限责任企业(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结合本工程详细状况,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李家畔彩印厂护坡灌注桩工程2、工程地址:陕西省神木县中鸡镇李家畔村3、工程同意文号:4、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灌注桩约49根,灌注桩入岩2
40米,桩长约17
00米,桩径0
高压旋喷桩98根,桩长约14
00米,桩径0
拉梁83米(0
5、承包方式:按议标价单价一次包死
6、工程协议总价:协议总价为捌拾陆万柒仟柒佰叁拾伍元整(867735元)
7、工程质量:灌注桩按设计图纸达合格以上,开挖后保证彩印厂边坡安全
第二条工程期限1、本工程协议总工期为40天,工程动工日期为5月1日,竣工日期6月10日
2、如碰到下列状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现场代表签认后,准予工期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甲方在协议规定动工日期前,未能提供施工场地“三通”一平的施工条件,影响设备、人员进场施工
(2)明确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材料向承包方交验时发既有质量问题,需要更换而耽误施工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变化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以及增长工程量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非乙方原因导致停电、停水、停料,一周内合计影响施工在8小时以上者
(5)因甲方城建手续不全或非乙方原因而现场监理工程师或现场代表签认不及时而影响施工
(6)未能按协议规定拔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7)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