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机械租赁协议(JF--006)承租人:出租人:协议编号:签订日期: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津市建设工程机械租赁协议承租人(甲方)(单位全称)出租人(乙方)(单位全称)行业确认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遵照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租赁建设工程机械的有关事宜到达如下协议:第一条租赁机械名称、及租金计算与支付(根据需要可附表格)1
租金计算方式:选择下列方式之一填入上述表格“租金计算方式”栏A
局限性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按台班计算(合用于租期、工作量不确定,不便于按工作量计算租金的场所,如履带式或轮胎式起重机):机械每天工作_小时,一天工作时间按一种机械台班计算
每月日前双方确认上月实际工作台班数
按工作量(每平方米或立方米)计算(合用于工程运送机械,如混凝土运送泵、输送车挖掘机、沥青路面摊铺机等)
每月日前由双方确认上月实际工作量
租金总额:元/大写3
支付期限:_第二条使用地点、项目名称和工作内容1
使用地点:2
项目名称:3
工作内容:机械名称规格租金计算方式计量数量租金原则租金金额(元)进场日期(计划/实际)出场日期(计划/实际)合计:大写:第三条租赁期限(起止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1.每台机械租赁期详见本协议第一条的表格2
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协议届满前_日内,续签协议
租赁期满,甲方继续使用机械,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协议继续有效,其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四条租金计算1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高机、电动吊篮等,自安装检测合格之日起计算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