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单位性质劳动协议甲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职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xx市xx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劳动协议期限第一条固定期限劳动协议:本协议期限为年,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协议期限局限性三个月的不能约定试用期)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根据甲方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四条乙方工作应到达原则
第五条甲方按工作原则经考核、考核确认乙方不能胜任本岗位(工种)工作,可以条换乙方岗位(工种)工作
本协议履行期间生产经营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变更乙方岗位(工种)工作
变更协议需采用书面形式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如下三种工时制度中的(三选一):
(一)原则工时制度
(执行原则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原则工作时间
)(三)不定期工时制度
(执行不定期工时制度的,在保证完毕甲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期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获得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许可
第七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且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原则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酬劳;(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