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JPD-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10KV配电工程施工协议建设方:施工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建设方(甲方):施工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内容:安装315kVA变压器台架2台,新装高压组合计量预付费装置1台,隔离刀闸2组,避雷器4组,跌落式熔断器2组,低压刀闸2组;敷设电缆YJV22-8.7/10kV-3*35电缆约45米、电缆头制作、安装,设备安装调试等有关工程。3.工程地点: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方式(不含变压器)。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死。(占地绿化协调、土建工程甲方负责)第三条协议总价及工程款支付方式1.工程总造价为元,(大写)元整。2.本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前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总款的95%。剩余工程总款的5%做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后付清。3.遇工程有特殊规定走签证,已实际结算为准。4.工程费用结算根据: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阐明书、材料清册、签证及变更手续;《20KV及如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20KV及如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原则》()。第四条协议工期1.本工程的工期为:自甲方将经审核通过的图纸送达乙方,甲方按协议规定且工程所需土建竣工验收后,设备抵达现场之日起算15个工作日内(按实际可施工的工作日天数计算)竣工。竣工标志为:本工程具有验收条件。2.施工期间,乙方每日的施工时间:可定在防暑、防寒,不影响周围居民平常生活等便于工作的时间。遇下列状况之一的,工期应当顺延:(1)因工程量增长或甲方变更设计,需要延长工期的;(2)甲方未按协议约定完毕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3)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4)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影响工程施工的;(5)因甲方责任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状况;(6)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状况;(7)因现场不具有施工条件导致工期顺延;(8)不可抗力。3.判断导致工期延误根据:以“双方认定的书面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根据。第五条施工图纸1.施工图纸由甲方委托有有关资质的单位设计,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施工图纸内容应符合国家规定入网原则,由甲方对图纸的设计内容和质量负责。2.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书面签收确认,详细给付图纸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第六条工程变更1.甲方变更设计,应事先与乙方沟通协商。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减,甲方应当办理签字确认手续,作为工程造价的计算根据。2.因甲方设计变更,导致乙方返工费用和对应损失由甲方承担。第七条材料、设备供应1.甲乙双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满足国标和设计规定,并且附有合格证书,并且各自对提供的设备、材料质量负责。2.应当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告知乙方。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品种、品牌和外在感官质量共同验收。第八条质量原则1.本工程的质量等级原则为‘合格’。2.本工程质量执行国标《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第九条工程验收、交付与保修1.工程竣工后,乙方告知甲方具有验收条件,并提供竣工验收有关资料,协助做好验收工作。2.本工程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本工程保修期为1年。保修期间不收费。第十条甲方工作1.甲方应派专人在现场配合乙方施工,负责协调处理干扰、阻扰乙方施工等工作。甲方指定现场代表为:项目负责人:联络电话:2.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原工程图纸资料和保护定值。3.负责本工程建设场地的征用、赔偿和有关手续的办理。4.按协议的规定,准时支付乙方的工程款。5.甲方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协助维护现场秩序,以防止材料丢失,因丢失材料导致的工期延误和损失由甲方负责。第十一条乙方工作1.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工程管理和协调工作,乙方指定现场代表为:项目经理:;联络电话:2.按国标《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施工。3.工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