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JPD-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10KV配电工程施工协议建设方:施工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建设方(甲方):施工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2
工程内容:安装315kVA变压器台架2台,新装高压组合计量预付费装置1台,隔离刀闸2组,避雷器4组,跌落式熔断器2组,低压刀闸2组;敷设电缆YJV22-8
7/10kV-3*35电缆约45米、电缆头制作、安装,设备安装调试等有关工程
工程地点: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方式(不含变压器)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包死
(占地绿化协调、土建工程甲方负责)第三条协议总价及工程款支付方式1
工程总造价为元,(大写)元整
本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前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至工程总款的95%
剩余工程总款的5%做为质保金,质保期1年后付清
遇工程有特殊规定走签证,已实际结算为准
工程费用结算根据:本工程施工设计图纸、阐明书、材料清册、签证及变更手续;《20KV及如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20KV及如下配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原则》()
第四条协议工期1
本工程的工期为:自甲方将经审核通过的图纸送达乙方,甲方按协议规定且工程所需土建竣工验收后,设备抵达现场之日起算15个工作日内(按实际可施工的工作日天数计算)竣工
竣工标志为:本工程具有验收条件
施工期间,乙方每日的施工时间:可定在防暑、防寒,不影响周围居民平常生活等便于工作的时间
遇下列状况之一的,工期应当顺延:(1)因工程量增长或甲方变更设计,需要延长工期的;(2)甲方未按协议约定完毕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3)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4)甲方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