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拥有的铺面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铺面情况1-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铺面主要情况如下:座落:南宁市青秀区长堽路138号1室(以下简称该房屋)
建筑面积:30平方米(与房产证有不符部分以实际房体建筑面积为准)
土地用途:__________
结构:砖结构
楼层:本屋产所在建筑共1层,本房屋位于第1层,无电梯,临街铺面
装修情况自建房屋(毛坯房)一、租赁原则1-1甲方作为该房产的房地产权人与乙方建立租赁关系
甲方确保该房屋通水、通电、通气、可排污,达到日常营业、生活需求
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任何生活家具
1-2乙方需要甲方提供房屋证件副本办理营业执照,甲方全力配合与支持
1-3在租赁期内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甲方需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1-4在租赁期内,在不危害到房子主体和改变房子原有框架结构、地基形态的情况下,甲方允许乙方根据自己营业需要对房子进行装修
装修范围包括:该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围;房屋内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等
装修前乙方需书面通知甲方房屋装修要求及标准,如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装修和增设附属设施的内容、标准及需约定的有关事宜的,由甲、乙双方分别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
甲、乙双方同意该附件作为甲方向乙方交付该房屋和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向甲方返还该房屋的验收依据
1-5在租赁期内,乙方对于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转借、抵押、联营或者其他有损甲方行为
二、租赁用途2-1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作为乙方办公营业使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2-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