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计量办法一、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二、安全生产费用中期支付审批程序1.安全生产费用按施工总承包合同确定的费用包干使用,超出部分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2.安全生产费用按规定的条目使用(铁路安全生产费用条目见附件一)。3.施工单位应于每季末前一个月15日提报下一季度的安全生产费用季度计划,于每月15日提报下月度计划,报监理单位审查后上报前台项目公司审批,不纳入计划的,原则上不予验工计价。4.安全生产费用季度计划应按季度计划产值的一定百分比例提报计划,同时附详细清单。其中在项目总工期的前1/3工期内,季度计划不超过按季度计划产值的2.1%控制,其余时段的季度计划不超过按季度计划产值1.5%控制。5.安全生产费用条目中各项目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占55%,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占10%,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占5%,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占1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占10%,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占5%。6、安全生产费用的中期支付计量时,原则上按当期主体工程完成产值的1.5%计算并不得突破。在计量时施工单位需按安全生产费用条目中各个项目费用,上报实际安全生产费用支出明细给前台项目公司审批并最终报后台审核。如当期实际安全生产费用支出未达到当期主体工程完成产值的1.5%时,按通过审核的当期实际支付金额计量。附件:铁路安全生产费用条目项目具体投入的项目内容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注意下列项目均包括购置、改造、维护费用支出。1.“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隧道洞口工程临边防护,栏杆、安全网;路基开挖及防护工程的临边防护,栏杆、安全网;桥梁桩基(孔洞)的覆盖防护;桥梁基础施工的临边防护、安全网;墩台施工脚手架的临边防护、安全网;各种人员通行通道、楼梯的防护栏杆、安全网。2.施工场地安全围挡设施。施工场地的各种安全围挡用品与设施。3.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应急电源等)。各个作业面处的用电安全防护设施,包括配电站、各处的变压器、加工场、拌合楼、洞内施工、抽水处、零星施工等处;安全用电变压器。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主要是对设备转动部分的安全防护装置及自动开关,包括为机械设备配置的防护保险、限位装置;各类设备标识牌、操作规程。5.隧道瓦斯及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设备,隧道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包括设备购置、检定费用。长度超过2000m的非瓦斯隧道,独头开挖达到300m时,每周进行1次甲烷、一氧化碳检测,异常情况加密监测频次。瓦斯隧道及采空区必须超前探测,开挖作业面必须保持2台便携式瓦斯检测仪,连续监测,项目或工区不少于3台光干涉瓦斯检测仪,进行校验监测。人工挖孔桩均需配置;隧道施工所做的超出设计范围和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安全费用。6.隧道通风安全设施等。隧道通风换气装置的安全设施及的费用;加工场的通风设施及费用。7.防风、防腐、防火、防尘、防水、防辐射、防雷电、防危险气体等设备设施及备品。高大脚手架设备缆风绳;防雷设施配备、安装、维护;防辐射危害、隔热降温、防寒等采取的措施;对危害健康的工作区、地点实行隔离的设施;减轻、消除工作中的噪音、震动的设施。8.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井架,井塔,绞车房,井口设施,斜井栈桥,提升信号等)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井架,井塔,绞车房,井口设施,斜井栈桥,提升信号等)上的各种保护、保险、限位装置。9.锅炉、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