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扶贫办雨露计划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精神,持续巩固中央专项巡视整改成果,强化雨露计划政策、工作、责任落实,现就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思想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文件精神为指导,把雨露计划补助政策作为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一项重要举措抓实抓细抓好,通过政策扶持使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初、高中毕业后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比例逐步提高,确保每个学生至少学会一项实用技能,经创业就业提高贫困家庭工资性收入,实现一人长期就业全家稳定脱贫的目标,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二、扶持对象雨露计划补助受益对象为全市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三、扶持条件(一)户籍要求
精准识别且录入国家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贫困家庭(特殊情况未录入的贫困家庭经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并履行规定程序确认)
子女本人户口已迁出本村的贫困家庭(主要是指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二)学籍要求
贫困家庭子女在校学习,且在教育部、人社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
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四、补助标准按每生每学期1500元标准以一卡通(折)方式直补到贫困家庭
凡符合补助条件的贫困家庭,无论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申领雨露计划补助
所需补助资金在中央到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地方财政扶贫资金中足额安排
第1页共3页五、扶持期限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学习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雨露计划补助
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第一次得到雨露计划补助后,其子女在校学习期间无论其家庭是否脱贫,继续享受扶持政策
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雨露计划补助,毕业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