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提出我国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公共危机管理体制,试述其具体含义
P41①关于统一领导,是指我国的公共危机管理体制是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地方政府分级负责,依法开展公共危机管理工作
统一由党委领导,这是由我国目前的政治架构决定的,也是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的现实需要
很多公共危机具有起因复杂、应对牵涉部门多、影响范围广等特点,其应对需要广泛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统一由国务院来领导能够很好地进行公共危机管理
统一领导,便于快速高效地决策和调动资源,减少管理环节,减少相互推诿,扯皮现象的发生,节约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②关于综合协调,是指政府成立专门的公共危机管理机构,协调不同部门共同应对公共危机
由于公共危机具有综合性和联动性等特点,所以需要多个部门在信息、技术、物资以及救援队伍等方面的相互合作
③关于分类管理,是指根据公共危机的不同性质和专业应对要求进行专业处置,以达到科学应对和提高公共危机管理效率
我国目前一般把公共危机根据性质分为四大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
应根据不同类别和不同的专业知识要求,建立起相应的专业应急机构,救援体系和队伍,并主要由它们承担不同类别的公共危机管理工作
④关于分级负责,是指对不同层级的公共危机,各级政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其自身的公共危机管理能力,分级开展公共危机管理工作
在我国目前的公共危机管理中,按照公共危机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
当公共危机管理涉及两个及以上行政区域的,就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⑤属地管理为主,是指在我国存在“条块分割”的情况下,强调条块结